一、补贴对象:
分公司员工满足以下条件,享受补贴:
1、当月项目施工过程中从事配管焊接或电气施工。
2、当月出勤天数应不低于20天。
3、被补贴员工不存在违反项目管理制度或纪律的情况。
4、劳务工工资已含特种作业补贴,不再该项补贴范围之内。
二、申请程序:
1、每月1日至3日同报送补贴申请至生产安全部。
2、生产安全部根据补贴标准进行审核。
3、生产安全部审核通过后,转交人事总务部办理工资事项。
4、补贴种类分为两种,可以同时申请。